来源:大牛教育栏目:资格认定
发布日期:2023/5/13 16:45:00 次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常宁市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包括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常宁市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凡在常宁市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指定在常宁市中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带身份证、照片、《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空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常宁市中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地址:常宁市老干部局大楼北侧三楼。联系电话:0734-7689386。
体检时间(节假日除外):第一批次: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28日;第二批次: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23日。
注意事项:①《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自行下载(请用A4纸张正反两面打印,详见附件)。②体检表上照片应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③体检结论要清晰;④体检表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照片要盖体检医院骑缝章;⑤相关检查项目医生要签字。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网上申报的时间: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时间分两批次:第一批次为6月9日8:00—6月16日17:00,第二批次为10月9日8:00—10月16日17:00。
(3)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在常宁市行政区域的,认定机构为常宁市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持我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驻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现场确认
(1)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第一批次请于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第二批次请于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节假日除外)到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563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合理规划现场确认时间,尽量避免前三天的高峰)。
(2)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由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只能验证真假,并不能验证与之相符合的等级和行政区域范围,请全部带原件):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表是认定过程存档备查的依据,须含本人签字并拍照按格式要求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网报系统下载并自行用A4纸打印)。
②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户口簿或居住证;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可由学信网出具)。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市部队。
④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上身份证后四位数和姓名。
⑤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⑦常宁市中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体检后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⑧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专家审查
常宁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作出审查意见。
4.颁发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认定结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请查阅常宁教育政务网(http://www.hnchangning.gov.cn/cnjyzww/)发布的通知,及时查询认定结果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应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其中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不予认定的原因,由认定机构告知申请人就读高校,再由就读高校通知申请人。
四、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常宁教育政务网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户口簿、居住证仅需提交一项符合在常宁认定资格的资料即可。
五、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734—7225770
2、教师资格网报成功可以申请加入QQ群:常宁市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群号:787456889、746524067(若1群满员,可申请加入2群,请勿重复加群。)
点击下载>>>
常宁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1日
原标题:常宁市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nchangning.gov.cn/cnjyzww/zwgk/tzgg/20230511/i3006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