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牛教育栏目:资格认定
发布日期:2023/5/13 16:44:52 次浏览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的工作安排,为做好马龙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属于以下情况的人员:
(一)具有马龙区户籍;
(二)持有马龙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在云南省就读具有马龙区户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省外就读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不予受理),需持有毕业证原件;
(四)驻马龙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马龙区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无犯罪记录的港澳台居民。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犯罪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体检合格。由马龙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体检,本人不能提前体检,不需要提供《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五)教学能力
1.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马龙区教育体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网址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申报,确认点选择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网报时间到期,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2.网报时间
春季:5月15日9:00至6月21日18:00
秋季:9月11日9:00至9月28日18:00
3.注意事项
网络申报时,要按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系统中的“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5分)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尺寸:25mm×35mm);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必须清晰、完整。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通泉街道福安路123号马龙区教育体育局(进大门口右侧一楼教育体育局公共服务中心确认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一号楼3楼人事科确认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确认时间:
春季:6月19日9:00至6月21日18:00;
秋季:9月27日9:00至9月28日18:00。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户籍在马龙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居住地在马龙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驻马龙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对于报名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需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云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港澳台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
(5)体检合格证明。《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提供,体检医院待定,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本人承担,体检时间春季(暂定):6月20日至6月21日,上午7:30-11:30;秋季(暂定):9月27日,上午7:30-11:30。体检前请空腹,携带近期1寸(5分)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同尺寸,1张贴在体检表上,另一张照片背面写明资格种类、姓名,供办证使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8)2016 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完成现场确认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以“马龙区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二)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本《公告》由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8880894
原标题:曲靖市马龙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along.gov.cn/content/2023-05/11/content_688903.html